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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传学院举办“揭露‘校园贷’背后的法律风险”主题报告会

    为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消费观念,拒绝不良网络借贷,6月5日晚,新传学院在学院四楼会议室举办了一场以“揭露‘校园贷’背后的法律风险”为主题的报告会。报告由2016级辅导员张雁主持,特邀芜湖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王宇担任主讲。学院2015级和2016级学生代表共同聆听了此次报告。

    报告伊始,王宇先以“非法集资”为例,向同学们简单地介绍了“经济犯罪”的概念,进而引出关注度日益上升的“校园贷”问题,并通过一段“焦点访谈”中与“校园贷”相关的视频揭示了当前社会大学生借贷赌博的乱象。视频中,不少大学生抱着“随便玩玩”的心态,开始借贷赌博,逐渐无法自拔,有的甚至采取“自杀”的极端方式来逃避巨额债务。那些以“零利息、低利息”为噱头的“校园贷”实质上已和高利贷并无多少差别,成了人们心中的“校园害”。

    紧接着,结合国家出台的相关法律规定,王宇更为细致详尽地向大家说明了“什么是校园贷”。“校园贷”,顾名思义,由“校园”和“贷款”两个名词组成。它并非专用术语,只是一种叫法,是针对学生群体的一种贷款方式。王宇特意指出,贷款是需机构取得金融牌照才能开展的金融业务,而金融牌照的获得必须经由人民银行、银监局、保监会、证监会、省级金融办、商务部的许可。这就很好地解释了很多“网贷平台”为什么不直接向学生贷款,因为它们并不具备贷款的“资质”。此外,目前大部分的“校园贷”实质是一种民间借贷,由网络平台充当中介人身份。

    随后,王宇通过对若干个真实案例的剖析,从五个方面点明了“校园贷背后存在的风险”:一、“校园贷”资金来源名不符实,贷款平台或者中介机构有私设资金池、涉及非法集资犯罪的重大风险,资金安全没有保障;二、网贷平台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利用自有资金,以营业为目的,违反法律规定,违规开展金融业务,有涉嫌非法经营罪的重大嫌疑;三、学生借款过程中,留下个人隐私信息,易被不法分子利用,引发其他诈骗、侵犯公民个人隐私、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;四、平台及中介利用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,利用各种咨询费、服务费,变相进行高利贷业务。有的甚至利用敲诈勒索方式,漫天要价;五、担保零要求,催款全方位,暴力催债易引发“于欢案”式悲剧。

    最后,王宇就“校园贷受追捧的原因”及“如何预防校园贷风险”做了进一步的分析和阐述。在报告临近结束之际,王宇告诫大家要谨慎贷款,“我希望借今天的报告,号召同学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,在充分认识贷款风险的前提下,根据自己的合理需求和实际经济能力,谨慎使用各种校园借贷。”

    本场报告思路清晰,内容详实,赢得了现场同学的热烈掌声。报告结束后,各位同学分批依次上台在学院特制的关于“校园贷”风险防范的横幅上签名,以示自己抵制不良网贷的坚定决心。

    据悉,新传学院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,积极引导其构建科学消费和健康生活方式,敲响校园网贷风险防范的警钟,为新传学子的成长成才打下坚实基础。(文/院会宣传部邓佳佳 图/吴玉兰)